連云港:連云港調整新農合標準 個人籌資提高到120元
【連網】(記者 周瑩)昨日,筆者從市衛生計生委獲悉,明年我市將對新農合籌資和補償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個人籌資標準從100元提高到120元,鄉(鎮)、村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費用補償不設起付線,市外、市、縣、鄉(鎮)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補償設起付線,分別為1200元、800元、600元和300元。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調整方案根據國家分級診療的要求進一步向基層、向大病保障傾斜。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參合人員要在截止日期前及時繳費,才能享受新農合保障。
據介紹,明年我市新農合門診年度補償封頂線為400元,個人年度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為25萬元。而納入農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范圍的,住院補償不受封頂線限制。符合大病保險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市衛生計生委合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參合人員在本縣(區)鎮、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門診可補償費用按不低于45%比例補償。一般診療費按有關文件執行。門診特殊病種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的執行按病種付費標準,未納入按病種付費的按照相應的住院補償標準補償。
住院補償主要的原則是就近就醫和分級診療。例如參合人員小王需要住院治療的可報費用為10000元。若其是在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其住院費用補償為8245元;在縣級醫療定點機構住院費用補償為6580元。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期間,其首先要辦理轉診手續,隨后才可以享受住院費用補償。其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起付線800元后實行分段累進補償,補償比例標準為:起付線以上可補償費用段小于6萬元部分,補償費用為5060元。如果其可補償費用段大于6萬元部分,補償比例為65%。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的)設保底補償,一般疾病最低實際補償比為35%,癌癥類疾病最低實際補償比為40%。市衛生計生委合管辦相關負責人提醒,未經轉診自行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出院后回參合地經辦機構將降低15個百分點的比例報銷。如果參合人員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前往省級及外地醫療機構(市外)住院治療的,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去起付線1200元后實行分段累進補償,未辦理轉診手續的新農合不予報銷(急危重癥患者和長期務工人員除外)。
此外,在市中醫院、縣中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中醫治療發生的可報醫藥費用補償比例提高10%。而分級診療住院管理病種中屬于農村重大疾病救治范圍的病種不設起付線,其他住院管理病種,在鄉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減半。因自身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補償比例按普通住院報銷降低30%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