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連云港推行電梯責任保險 傷者最高可獲賠80萬元
【連網】(記 者 侍 敏 通訊員 李子龍)電梯也應該買份保險,出事故后,不但傷者能獲得賠付,電梯維保單位、物業公司的風險也降低很多。昨天下午,市質監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連云港分公司在連云港市報業傳媒集團演播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大家介紹《連云港市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據介紹,一部電梯的年基本保費不足百元,旦發生事故后責任險部分每次累計可獲賠償限額500萬元,其中每人可獲賠償限額80萬元。目前,我市已有7000余臺電梯上了保險。質監部門的目標是,2016年年底,電梯責任保險將基本覆蓋本市在用在冊電梯,其中居民住宅電梯投保率不低于80%。
基數大、增長快、老齡化
催生“電梯保險”
據市質監部門最新一次摸底調查顯示,近年來,我市電梯每年保持20%左右的增速,保有量超過9000臺。其中,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逾1000臺,安置房電梯逾1500臺,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有1100余臺,全市電梯呈現基數大、增長快、老齡化的特點,安全風險日益加大。
電梯事故傷害發生后,對受害方的善后,一般采取事故單位墊付、責任各方分擔、政府財政兜底的方式。而電梯事故中的責任方一般為維保單位和物業公司,該責任方普遍規模小、賠付能力弱,往往事故發生后,善后工作困難,容易導致社會矛盾。
如果給電梯買份保險,發生事故后,不但傷者能獲得賠付,維保單位、物業公司的風險也能降低很多。于是,由市質監局牽頭起草《連云港市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應運而生。目前,該辦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正式印發施行。
記者了解到,發布會前,我市已有1400余臺電梯投保了電梯責任險,發布會結束后,又有26家電梯維保單位就5000余臺電梯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連云港分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誰來給大家乘坐的電梯買保險?
誰受益 誰投保
那么,誰給大家乘坐的電梯買保險呢?使用單位?維保單位?還是乘坐人?據市質監局特設處處長張大群介紹,按照“誰投保、誰受益”的原則,投保主體應當是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檢驗機構、電梯制造廠家等電梯安全相關方。
再具體點,對在用電梯,由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檢驗機構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其中住宅電梯投保保費比例為2:3:5,非住宅電梯投保保費比例為5:4:1,別墅電梯由產權人單獨全額投保,每年投保一次。此外,對新安裝電梯,由電梯制造單位或其委托的安裝單位投保自監檢合格后1年期的電梯責任保險。
為便于投保和統一管理,電梯維保單位應承擔的保費部分,由其在辦理投保時繳納;電梯使用單位應承擔的保費部分,從電梯運行維護費中列支,在簽訂電梯維保合同時,委托電梯維保單位代其繳納。電梯檢驗機構應繳納保費作為政府專項補貼,由負責承保的保險公司按照實際投保量向省質監部門提出保費補貼申請,由省質監部門統一劃撥。據悉,政府專項補貼只針對全省公開招標的三家保險公司承保的電梯責任保險,對其他保險公司開展電梯責任保險工作的,政府不予補貼。
發布會上,記者還了解到,電梯保險分為電梯責任保險和附加雇主責任保險。其中電梯責任保險是針對事故中第三方,如乘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予以賠償;而附加雇主責任保險則是針對被保險人所聘用的員工,如電梯維保人員等在業務工作中遭受的意外傷害或死亡予以賠償。
一部電梯年基礎保費不超百元 保障卻不少
寥寥保費卻有大保障。據記者了解,每部電梯年保費基礎價格不超百元。如垂直升降電梯每臺93元,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每臺95元,新安裝電梯每臺98元。當然,每臺電梯根據其使用年限不同,基礎保費不同。其計算公式為:每臺電梯年保費基礎價格×使用年數系數×維保單位星級系數×出險系數,最終保費不低于對應投保電梯保費基礎價格的80%。#p#分頁標題#e#
保費不高,可投保電梯一旦發生事故,獲得的保障卻不少。如第三者賠償部分,每次累計事故賠償限額高達500萬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死亡/傷殘賠償限額80萬元,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萬元;雇主責任險部分則是每人每次事故死亡/傷殘賠償限額48萬元,雇員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0元。
除了第三方賠償,投保電梯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經有關部門認定屬非投保責任時,實施無責救助。每臺電梯每次事故無責救助額度限額為10萬元,其中每人不超過3萬元。
電梯責任保險最大亮點是“補償在先”
“補償在先”是電梯責任保險的最大亮點,也是其在賠付流程上有別于其他普通保險最顯著的特點之一。
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分公司副總經理孫正明介紹,為了最大程度控制和減小事故的損失,保證傷者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更好的救助,電梯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在認定事故屬于保險責任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對可以確定的損失預賠50%用于事故處理和人員救治。
此外,康復后傷者憑借費用票據、傷殘鑒定報告等資料向責任單位提出索賠申請,責任單位給予相應的賠付并簽署相應的賠付協議和手續,然后責任單位將賠償協議及相關票據資料遞交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根據材料進行理算,如果責任單位對于理算結果無異議,保險公司將相應的賠款劃付至責任單位指定賬戶后,就算結案了。
“電梯保險制度”不等于保電梯安全
實行電梯責任保險制度,無疑是利好之舉。尤其在“電梯驚魂”頻發的當下,該制度對于分擔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保障受害者的權益,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然而,保險并不是在保安全,而是在保賠償。換句話說,電梯上保險,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電梯運行的安全問題。
當前廣大市民最需要的,當然是解決電梯的安全問題。這從《連云港市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的指導思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這十二字方針就不難看出。因此,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檢測單位等電梯安全責任方以及相關職能部門,不能在電梯上了責任保險后,就對電梯運行安全產生懈怠。
恰恰相反,職能部門還要對生產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電梯廠家,不嚴格落實安全規定和電梯維保標準的單位,為了節省支出、想方設法逃避檢測的物業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嚴厲懲處。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等電梯安全責任方也應增強工作責任心,時刻繃緊電梯安全這根弦,真正提高電梯的安全性,以減少“電梯驚魂”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