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黃埔軍校同學會面試公告
黃埔軍校同學會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人社部發[2015]87號),現就黃埔軍校同學會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面試
分數線姓 名準考證號面試時間備注宣傳部信息處
主任科員及以下 (0301001001)125.20劉亞坤9661410178072月25日
上午 馮 雷966133213129羅 煥966111851312戴 拓966121050203董 偉966137342217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月3日中午12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再次進行面試確認。
1.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2.郵件標題:×××確認參加黃埔軍校同學會宣傳部信息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面試。
3.郵件正文: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經本人簽名,于2月3日中午17時前傳真至010-58336373,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將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于2月25日(周四)上午8時30分至黃埔軍校同學會機關二樓會議室接受資格復審:
1. 本人身份證、工作證。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學歷、學位證書。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6.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人員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p#分頁標題#e#四、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2016年2月25日上午9時。8時30分考生入闈封密管理,8時30分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中路趙公口小區20號黃埔軍校同學會辦公樓(南三環趙公口橋南行300米丁字路口路西)。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百分制)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
2.體檢在國家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黃埔軍校同學會負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被列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情況或考生本人自動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人選。
特此公告。
附件:1.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2.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待業證明(樣式)
黃埔軍校同學會
2016年1月22日
聯 系 人:許 波、謝 敏
聯系電話:010-58336320、58336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