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馬鞍山和縣紀委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6年馬鞍山和縣紀委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同意,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名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及名額 選調范圍為全縣各鎮、園區及縣直機關公務員,名額為6人。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愛崗敬業,遵紀守法; 2、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選調公務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份為全縣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5、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 6、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或違法犯罪的。 二、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3月6日 上午 8:1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紀委宣教室(縣行政中心九樓913室,聯系人:唐磊,電話:0555—5335336); 3、報名材料:報名時需填寫《和縣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4、開考比例:根據資格審查結果,確定參加考試人員,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減少或取消選調指標。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提供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字寫作水平,考試內容為現場寫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卷面總分100分,時間為60分鐘;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5分鐘。面試人員按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1:2比例確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折算后合成。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分數高的優先;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并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縣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成績、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并提交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六)公示 經研究決定的擬選調對象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試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安排到縣紀委機關試用3個月。 (八)調動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三、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四、本次選調由縣紀委機關負責,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參與指導。 點擊下載>>> 和縣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報名表 中共和縣紀委 201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