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發改委(含價格認證中心)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
2016年廣東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在5月13日公布,現在很多考生都在焦急的等待著資格審核公告,目前各個地市即將陸續出臺資格審核公告,具體資格審核公告出臺時間請隨時關注廣東中公教育官方微博、廣東中公教育微信號:gdoffcn,掌握一手新鮮省考考情。 資格審核的具體要求如下: 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并復印1份交審查單位留存),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 (一)應屆畢業生應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學生證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二)社會人員應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報考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職位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五)“廣州生源并具有廣州戶籍”職位考生務必攜帶廣州市常住人口居民戶口簿。 (六)報考公安職位考生需攜帶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張(與準考證上已有照片同版),粘貼在準考證上照片下方空白處,由資格審核工作人員加蓋印章后小心保存,作為以后參加各環節考試的準考證原件。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招考單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