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黔西南州委辦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文件精神,按照州編辦下達的進人計劃,并報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州委政法委及下屬事業單位擬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工作人員7名。其中,州委政法委考調公務員2名,州政法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考調事業技術人員4名,州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中心考調事業管理人員1名。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州委政法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 平 州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成 員:陳喜擴 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綜治辦主任 李 益 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維穩辦主任 馬成明 州委政法委紀檢組長 易 菊 州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負責考務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則 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筆試、面試和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發布招考公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考調計劃及職位 1、州委政法委工作人員2名。 2、州政法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事業技術人員4名。 3、州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中心事業管理人員1名。 4、考調崗位詳見《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四、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1、報考州委政法委工作人員職位的須是州、縣、鄉(鎮、街道)三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報考州政法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州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中心工作人員職位的須是州內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或立案調查的人員; 2、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內或擔任現職不滿1年的(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時); 3、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5、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本考調方案將在黔西南長安網(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上發布。 (二)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2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雙休日和節假日除外)。 (三)報名地點 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興義市向陽路錦峰大廈A棟三樓)聯系電話:0859-3232765、3230615,聯系人:易 菊 劉建紅。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招考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張,同時提交由報考人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事業工作人員職位的須提交本人親筆撰寫的一旦錄取則自愿放棄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承諾書。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五)其它事項 1、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報州委組織部審批,可適當降低比例。 2、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領取。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將采取無紙化的形式在計算機上操作,成績占60%,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公文寫作,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10月12日(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考調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則同時參加面試。 1、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30—17: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領取。 2、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在黔西南長安網(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網址:www.qxnrsj.gov.cn)公布。 七、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按考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考調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醫院由州委政法委指定,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4、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考察資格,并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八、考察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查閱檔案、考察談話等方式進行。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察其現實綜合表現。 3、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調動資格。并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列為體檢、考察政審對象。 九、公示和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按照有關規定在黔西南長安網(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 www.qxnrsj.gov.cn)及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考調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并按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遴選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擬調人選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相關調動(聘用)手續;試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十、紀律要求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行為。如有違紀情況發生,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方案》,由考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3232765、3230615 監督電話:0859—3228507 附件: 1、《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2、《州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開考調領導小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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