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和推進干部交流有關要求,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我市2016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簡稱“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級機關正副處級領導職位5個、科級以下非領導職位99個。 公開選調職位為市級機關正副處級領導職位5個、副處級非領導職位1個,區縣機關正副科級領導職位19個。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遴選對象: (1)遴選對象一般為本市各區縣級以下機關、市級機關垂直管理單位以及其他基層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 (2)符合條件的駐津中央垂直管理機關基層公務員也可參加。 2.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鄉鎮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5年以上)。 工作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現擔任與遴選職位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6)報考處級職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即1970年11月以后(不含11月)出生;報考科級以下職位,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即1975年11月以后(不含11月)出生。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未滿任職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 1.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一般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部分職位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也可報考。其中,處級職位在全市范圍內選調,科級職位在本區縣范圍內選調。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干部任用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能力水平,現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職務層次的職務。 (2)報考處級職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報考科級職位,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5)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未滿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步驟 報考人員從2016年11月3日起,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tj.hrss.gov.cn),下載《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或《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查詢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咨詢有關事項可通過《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遴選或選調機關聯系。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8:00至11月10日16:00。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進入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報考人員務必牢記。報名時需上傳近期1寸或1寸半免冠正面證件照(上傳的照片要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20kb以內)。 2.資格審查。各遴選或選調機關在網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計劃。未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為:11月11日10:00至16:00。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筆試 1. 打印準考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適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筆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17日9:00起,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2.筆試內容。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3.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11月25日8:00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筆試成績。 5.確定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其中處級職位一般不低于5:1,具體比例以《職位表》公布的比例為準。因報考人數較少,達不到相應比例的,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經批準可適當核減該職位擬遴選或選調人數。 (三)資格復審及綜合評價 11月25日,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公告,通知面試人選撰寫業績報告和參加資格復審等事宜。11月25日至12月8日期間,遴選或選調機關組織實施報考人員資格復審和綜合評價工作。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遴選或選調機關另行通知。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其他與報考資格要求有關的證明,同時提交由所在單位或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資格復審時,面試人選需向遴選或選調機關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業績報告(連同電子版),字數在2000字以內。業績報告須經單位審核蓋章。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遴選或選調機關下達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綜合評價。各遴選或選調機關結合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報告,采取面談、查看資料、向考生原單位及相關部門核實了解等方式,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的崗位匹配度和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評價,并按百分制量化評分。其中,崗位匹配度和業績分析各占綜合評價成績50%。 (四)面試 1. 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由各遴選或選調機關組織實施。面試注重對應考人員能力素質、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的測察了解。面試時間為12月17日(周六),地點由各遴選或選調機關另行通知。 除結構化面談外,遴選或選調機關可根據需要增加其他形式測試,詳見《職位表》。 2. 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如果不組織其他形式測試,則結構化面談成績即為面試成績。組織其他形式測試的,結構化面談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其他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結構化面談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 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綜合評價、面試成績按照3:3: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職位表》公布的比例依次確定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和考察人選將于12月下旬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及考察 1. 體檢 各遴選機關可根據職位需要決定是否組織體檢,各選調機關選調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必須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組織考察。各遴選或選調機關派出2人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考察組要查看考察對象檔案材料,認真核實其個人信息、工作經歷和業績等情況。考察對象在現單位工作不滿三年的,可通過適當方式向上一個單位了解核實。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遴選或選調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選,并將人選情況分別在本單位和其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或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該職位可以空缺。 政策咨詢電話:公開遴選 83606074 28458963 公開選調 28458963 網站咨詢電話:23314295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監督舉報電話:12380、23030853 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16年11月3日 附件:2016年天津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2016年天津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016年天津選調公務員政策指南 2016年天津選調公務員重要提示 2016年天津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填表說明 2016年天津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填表說明 2016年天津遴選和選調公務員筆試題型說明 天津公務員考試打印報名表或準考證注意事項 天津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制作說明 天津公務員考試照片處理工具軟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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